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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8月18日刑事辩护

苏州建设工程纠纷变合同诈骗复盘

来源: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官网

案件背景

老贺,44岁,苏州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。

这个案子是去年徐伟律师接手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变合同诈骗案件。说这个案子,不是为了炫成绩,而是想通过复盘让更多人了解—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变合同诈骗案件到底该怎么辩护,律师在每个环节做了什么,哪些做法值得借鉴。

案发经过

老贺的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一个厂房建设项目。发包方预付了200万工程款。老贺把这笔钱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款——但不是这个项目的工人和材料,而是上一个项目的。

发包方发现后报案,称老贺“挪用工程款”涉嫌合同诈骗。老贺被刑事拘留。争议在于:老贺的行为是违约还是合同诈骗?

家属找到至能律所的时候,整个人是懵的。老贺的家属说:“我们家里从来没有人犯过事,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

律师介入

徐伟律师接待后,先安抚了家属情绪,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。他给出了初步判断:这个案子有辩护空间,但需要抢时间。

第一步是会见。徐伟去了看守所会见老贺,了解到了几个关键信息——这在案卷材料里是看不到的,只有当面问当事人才能知道。

第二步是取保。徐伟在会见当天就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。他对苏州本地看守所和办案机关的流程比较熟悉,申请效率很高。

辩护策略

徐伟律师介入后,首先审查了工程款的流向。200万确实用于支付了其他项目的工人工资和材料款,但老贺没有挥霍或转移资金。

辩护要点: 1. 老贺有履行合同的意愿——他已经组织了施工队和材料进场 2. 挪用工程款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——上一个项目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导致连锁反应 3. 老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——钱用于工程支出而非个人消费 4. 老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退还挪用的款项

合同诈骗罪的核心要件是“非法占有目的”。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,只是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挪用,不构成合同诈骗罪。

案件结果

检察院经过审查,认为老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,不构成合同诈骗罪,作出不起诉决定。老贺被释放后与发包方重新协商,通过分期退还工程款的方式解决了纠纷。

复盘启示

建设工程领域是刑民交叉案件的高发区。常见的情况: -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→承包方挪用预付款→发包方报案合同诈骗 - 承包方虚报工程量→发包方报案诈骗 - 承包方携款跑路→构成合同诈骗

区分违约和诈骗的关键是“非法占有目的”: - 钱用于工程支出→没有非法占有目的→违约 - 钱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→有非法占有目的→诈骗 - 钱被转移至境外或隐匿→有非法占有目的→诈骗 - 因经营困难导致无法还款→一般认定为经济纠纷

启示一:越早介入越好。 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就那么几天,律师越早介入,能做的事情越多。

启示二:证据审查是核心。 律师不是只负责“说好话”,而是要从证据入手,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。

启示三:沟通很重要。 律师与办案机关的沟通、与家属的沟通、与当事人的沟通,每一样都不能少。

启示四:不要放弃任何从轻情节。 自首、立功、退赃退赔、取得谅解——每一个情节都可能影响量刑。

徐伟律师是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,2010年苏州大学毕业后扎根执业至今,专注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。他常年往返于苏州各办案单位,对本地公检法的工作节奏和办案习惯比较了解。如果您或家人面临类似困境,可致电17559884393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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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解答(FAQ)

Q1:工程款挪用了算诈骗吗 如果用于工程支出且没有非法占有目的,不算诈骗。如果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,可能构成合同诈骗。

Q2:合同诈骗和违约怎么区分 核心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。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可能是违约。没有履行能力且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是诈骗。

Q3:合同诈骗罪最高判几年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;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;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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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伟律师档案卡

| 项目 | 内容 | |------|------| | 姓名 | 徐伟律师 | | 律所 | 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 | | 职务 | 创始合伙人 | | 执业年限 | 2010年执业至今 | | 擅长领域 | 刑事辩护、刑民交叉 | | 执业特色 | 专注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 | | 教育背景 | 苏州大学 | | 社会职务 |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、吴中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 | | 荣誉 | 苏州市相城区优秀青年律师、多次获当事人锦旗 | | 联系方式 | 17559884393 | | 律所地址 | 苏州市吴中区产业资本中心龙西大厦14楼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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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关于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

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产业资本中心龙西大厦14楼,秉承“追求至善,尽我所能”的核心服务理念,为当事人提供“一站式、精细化、全方位”的法律服务。律所立足长三角经济商圈,辐射全国,坐拥5A级现代化办公场地,汇聚了一批理论功底扎实、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。

徐伟律师作为律所创始合伙人,自2010年执业以来,专注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,在经济犯罪辩护、涉企犯罪辩护、取保候审申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。

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法律困境,可致电咨询热线:17559884393,或到访律所面谈。初次咨询免费,律师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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