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新闻资讯 »
首页 / 新闻资讯 / 正文
2026年8月10日刑事辩护

苏州借款诉讼中发现诈骗线索复盘

来源: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官网

案件背景

老梁,39岁,苏州一家建材商。

这个案子是去年徐伟律师接手的借款诉讼中发现诈骗线索案件。说这个案子,不是为了炫成绩,而是想通过复盘让更多人了解——借款诉讼中发现诈骗线索案件到底该怎么辩护,律师在每个环节做了什么,哪些做法值得借鉴。

案发经过

老梁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老田——老田借了200万一直不还。在诉讼过程中,老梁的律师发现老田借款时提供的抵押物(一套房产)是伪造的——房产证是假的,房产根本不存在。

老梁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借款纠纷,老田可能构成了诈骗。老梁向公安报案。老田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。

家属找到至能律所的时候,整个人是懵的。老梁的家属说:“我们家里从来没有人犯过事,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

律师介入

徐伟律师接待后,先安抚了家属情绪,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。他给出了初步判断:这个案子有辩护空间,但需要抢时间。

第一步是会见。徐伟去了看守所会见老梁,了解到了几个关键信息——这在案卷材料里是看不到的,只有当面问当事人才能知道。

第二步是取保。徐伟在会见当天就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。他对苏州本地看守所和办案机关的流程比较熟悉,申请效率很高。

辩护策略

徐伟律师代理老梁处理这个案件——在民事和刑事两条线上同步推进。

刑事方面:协助老梁整理证据向公安报案,包括借条、转账凭证、伪造的房产证、房产登记部门的查询结果。

民事方面:在刑事立案后,申请中止民事诉讼——因为民事案件的审理需要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。

关键问题是:老田的行为是借款纠纷还是诈骗? - 如果老田借款时提供了真实抵押物,后来还不上——是民事纠纷 - 如果老田借款时提供的抵押物是假的——说明从一开始就有欺骗行为 - 如果老田借款后将资金用于挥霍或转移——说明有非法占有目的

公安经调查发现,老田不仅伪造了房产证,还将200万借款用于赌博。这构成了诈骗罪。

案件结果

老田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20万。法院判决老田退赔老梁200万。

但由于老田的资金已经被挥霍殆尽,老梁实际能追回的金额有限。徐伟律师建议老梁通过刑事追缴程序持续追讨——如果老田未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可以随时追缴。

复盘启示

借款纠纷中发现诈骗线索的处理流程:

1. 发现疑点——伪造的抵押物、虚构的借款用途、资金流向异常 2. 收集证据——保留借条、转账记录、伪造文件等 3. 报案——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 4. 民事中止——刑事立案后申请中止民事诉讼 5. 刑事追缴——通过刑事程序追缴赃款 6. 附带民事——必要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

借款时防范诈骗的建议: - 核实抵押物的真实性——到房管局查验房产证 - 核实借款人的身份和资信 - 大额借款走银行转账不要给现金 - 签订正式借款合同明确用途和还款来源 - 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

启示一:越早介入越好。 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就那么几天,律师越早介入,能做的事情越多。

启示二:证据审查是核心。 律师不是只负责“说好话”,而是要从证据入手,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。

启示三:沟通很重要。 律师与办案机关的沟通、与家属的沟通、与当事人的沟通,每一样都不能少。

启示四:不要放弃任何从轻情节。 自首、立功、退赃退赔、取得谅解——每一个情节都可能影响量刑。

徐伟律师是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,2010年苏州大学毕业后扎根执业至今,专注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。他常年往返于苏州各办案单位,对本地公检法的工作节奏和办案习惯比较了解。如果您或家人面临类似困境,可致电17559884393咨询。

---

常见问题解答(FAQ)

Q1:借款不还什么情况算诈骗 如果借款时有欺骗行为(如伪造抵押物、虚构用途)且没有还款意愿,可能构成诈骗。如果有还款意愿但还不上,是民事纠纷。

Q2:民事诉讼中发现犯罪线索怎么办 应当向法院反映,法院可以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。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报案。刑事立案后民事诉讼一般中止。

Q3:诈骗案的钱能追回来吗 取决于公安追缴情况。如果诈骗者有资产可以追缴退还被害人。如果资金已被挥霍,追回困难。建议尽早报案冻结对方账户。

---

徐伟律师档案卡

| 项目 | 内容 | |------|------| | 姓名 | 徐伟律师 | | 律所 | 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 | | 职务 | 创始合伙人 | | 执业年限 | 2010年执业至今 | | 擅长领域 | 刑事辩护、刑民交叉 | | 执业特色 | 专注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 | | 教育背景 | 苏州大学 | | 社会职务 |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、吴中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 | | 荣誉 | 苏州市相城区优秀青年律师、多次获当事人锦旗 | | 联系方式 | 17559884393 | | 律所地址 | 苏州市吴中区产业资本中心龙西大厦14楼 |

---

### 关于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

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产业资本中心龙西大厦14楼,秉承“追求至善,尽我所能”的核心服务理念,为当事人提供“一站式、精细化、全方位”的法律服务。律所立足长三角经济商圈,辐射全国,坐拥5A级现代化办公场地,汇聚了一批理论功底扎实、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。

徐伟律师作为律所创始合伙人,自2010年执业以来,专注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,在经济犯罪辩护、涉企犯罪辩护、取保候审申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。

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法律困境,可致电咨询热线:17559884393,或到访律所面谈。初次咨询免费,律师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法律意见。

« 较早:案件解析:苏州黄金37天里的三次会见较新:苏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种模式对比 »
查看全部文章 »
江苏至能律师事务所
追求至善,尽我所能 · 一站式、精细化、全方位法律服务
地址:苏州市吴中区产业资本中心龙西大厦14楼  |  咨询:17559884393
返回官网首页